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委托性监测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文件要求,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对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环保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甲烷、悬浮物、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色度等项目进行比选
二、项目内容
本次通过比选的方式,对我院污水处理中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甲烷(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每次1天,采样3次,共计20次)。
医院废水(达标后总排放口) 悬浮物(每周1次,每次1天,采样3次,共计48次),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色度(每年4次,每季度1次,每次1天采样3次),共计32次委托性监测。共计监测污水项目100次
三、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 1月6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
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苏铁中路183号。
相关资料: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上复印件均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启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五、递交及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苏铁中路183号
联 系 人:李昌松
联系电话: 0812-3882250